六
國
論
蘇
洵
六
國
破
滅
,
非
兵
不
利
,
戰
不
善
,
弊
在
賂
秦
。
賂
秦
而
力
虧
,
破
滅
之
道
也
。
或
曰
:
六
國
互
喪
,
率
賂
秦
耶
?
曰
:
不
賂
者
以
賂
者
喪
,
蓋
失
強
援
,
不
能
獨
完
。
故
曰
:
弊
在
賂
秦
也
。
秦
以
攻
取
之
外
,
小
則
獲
邑
,
大
則
得
城
。
較
秦
之
所
得
,
與
戰
勝
而
得
者
,
其
實
百
倍
;
諸
侯
之
所
亡
,
與
戰
敗
而
亡
者
,
其
實
亦
百
倍
。
則
秦
之
所
大
欲
,
諸
侯
之
所
大
患
,
固
不
在
戰
矣
。
思
厥
先
祖
父
,
暴
霜
露
,
斬
荊
棘
,
以
有
尺
寸
之
地
。
子
孫
視
之
不
甚
惜
,
舉
以
予
人
,
如
棄
草
芥
。
今
日
割
五
城
,
明
日
割
十
城
,
然
後
得
一
夕
安
寢
。
起
視
四
境
,
而
秦
兵
又
至
矣
。
然
則
諸
侯
之
地
有
限
,
暴
秦
之
慾
無
厭
,
奉
之
彌
繁
,
侵
之
愈
急
。
故
不
戰
而
強
弱
勝
負
已
判
矣
。
至
於
顛
覆
,
理
固
宜
然
。
古
人
云
:
“
以
地
事
秦
,
猶
抱
薪
救
火
,
薪
不
盡
,
火
不
滅
。
”
此
言
得
之
。
齊
人
未
嘗
賂
秦
,
終
繼
五
國
遷
滅
,
何
哉
?
與
嬴
而
不
助
五
國
也
。
五
國
既
喪
,
齊
亦
不
免
矣
。
燕
趙
之
君
,
始
有
遠
略
,
能
守
其
土
,
義
不
賂
秦
。
是
故
燕
雖
小
國
而
後
亡
,
斯
用
兵
之
效
也
。
至
丹
以
荊
卿
爲
計
,
始
速
禍
焉
。
趙
嘗
五
戰
於
秦
,
二
敗
而
三
勝
。
後
秦
擊
趙
者
再
,
李
牧
連
卻
之
。
洎
牧
以
讒
誅
,
邯
鄲
爲
郡
,
惜
其
用
武
而
不
終
也
。
且
燕
趙
處
秦
革
滅
殆
盡
之
際
,
可
謂
智
力
孤
危
,
戰
敗
而
亡
,
誠
不
得
已
。
向
使
三
國
各
愛
其
地
,
齊
人
勿
附
於
秦
,
刺
客
不
行
,
良
將
猶
在
,
則
勝
負
之
數
,
存
亡
之
理
,
當
與
秦
相
較
,
或
未
易
量
。
嗚
呼
!
以
賂
秦
之
地
,
封
天
下
之
謀
臣
,
以
事
秦
之
心
,
禮
天
下
之
奇
才
,
併
力
西
向
,
則
吾
恐
秦
人
食
之
不
得
下
嚥
也
。
悲
夫
!
有
如
此
之
勢
,
而
爲
秦
人
積
威
之
所
劫
,
日
削
月
割
,
以
趨
於
亡
。
爲
國
者
無
使
爲
積
威
之
所
劫
哉
!
夫
六
國
與
秦
皆
諸
侯
,
其
勢
弱
於
秦
,
而
猶
有
可
以
不
賂
而
勝
之
之
勢
。
苟
以
天
下
之
大
,
下
而
從
六
國
破
亡
之
故
事
,
是
又
在
六
國
下
矣
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